辽宁高校毕业生服务手册

辽宁高校毕业生户口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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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集体户口相关问题解答

高校毕业生入学时如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户籍由校公安处负责管理。

毕业生户口应什么时候迁出?

对于户口在入学时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离校时凭《报到证》到公安处领取户口迁移证,迁入用人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单位不解决户口的可迁回生源所在地或迁往人事代理机构托管。

丢失户口迁移证,如何补办?

户口迁移证是毕业生落户的证明,如不慎遗失,经学生本人申请,单位及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可以回校公安处补办。

如何办理落户等事宜?

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部分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还需加上地方人事部门落户接收函等材料向当地派出所申报,也可由单位代办。
就读研究生:按就读学校要求办理。凡户口迁入就读学校,毕业生将户口迁移证及有关材料交给就读学校有关部门。
出国:获得出国签证的毕业生户口应将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或代理机构。

辽宁省内生源毕业生户口在生源所在地,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辽宁省内生源毕业生按照辽公治户[2004]54号文件的要求,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持相应证件按报到落户程序到就业所在地办理落户。

谁也不能随随便便成功,它来自彻底的自我管理和毅力。

Nobody can casually succeed, it comes from the thoroughself-control and the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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