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参加教师招录考试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在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时,通常要出具就业报到证,而报到证备注位置是否体现“师范生”字样,也是资格审查部门判断毕业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条件之一。
但目前很多省外院校颁发的师范生就业报到证并未在报到证上专业备注“师范”字样,这也很可能给派回辽宁的省外院校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带来一些困扰,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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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回辽宁生源地的省外师范类毕业生可向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申请带有师范生字样的新报到证,具体所需材料主要包括:
原报到证原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毕业证书有明晰的师范生标注也可以)
材料符合要求后,可换发带有"师范生"字样的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