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辽宁省外院校毕业的辽宁籍生源,毕业后由学校将学籍档案派遣至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的,请在报到期限内持报到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报到手续,档案由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统一邮寄到生源地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师范生)。
二、超出报到期限的往届省外毕业生,可持调档函原件、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办理报到和转档手续。
注意事项: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省外院校毕业生档案的中转机构,档案最终存放机构应该是生源地人社局或就业单位,不建议在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长期存放。
调出的档案均为学籍档案,并无人事关系毕业生须到相关人才部门建立人事关系和转为干部身份。
调档手续可以代办,须有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学信云代办:024-62801118
省外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可落到居住地社区,户口可落户原迁出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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