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接收2018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辽宁毕业生服务网转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接收2018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

文件解读:该函无疑对我们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乃至全国非津生源进津就业释放利好消息,文件中指出对于进津就业的非天津生源毕业生,取消毕业生进津申请表,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为依据,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对于2018年以后毕业生如无新的变化,仍按此函要求办理,不再另行发函。

《天津市接收2018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函》简化了进津就业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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