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调档函?

户口在沈阳本市、档案在原单位(须具有档案保管权)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可以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请开具调档函;


户口在沈阳市、档案在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开具调档函;


在沈阳就业、档案在原单位(须具有档案保管权)的人员,持身份证、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招工备案手续(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或招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单位离职证明,开具调档函;


在沈阳就业、档案在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持身份证、现沈阳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招工备案手续(录用职工登记表原件);


沈阳生源的两年内毕业生,若档案在原单位或人才的,持身份证、户口本及派遣证,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出具调档函;若档案在原学校的,档案由学校直接转递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符合沈阳落户政策,且公安部门已出具准迁证,但还没办理正式落户手续的,可凭准迁证替代户口本、其他材料按以上响应情况准备。


如需相关代办服务,需向沈阳学信网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办理材料,沈阳学信网咨询电话:024-62801118

人事档案转入沈阳代办服务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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